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日,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6个月,前者可易科罚金。
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但拒回答且骂警员,被当街压制、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
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去年起诉叶姓警员。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1日)公布判决结果,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即将犯罪等迹象,也没有攻击、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
判决指出,在此情况下,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
判决指出,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女老师辱骂警员“真的很蠢”等语,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
判决指出,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
桃园地院宣判,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
重庆为北碚山火扑救志愿者发放纪念章******
为致敬在2022年重庆山火中英勇奉献的志愿者们,共青团重庆市北碚区委近日制作了山火志愿服务纪念章和物资捐赠证书,发放给参与灭火救援的志愿者和社会各界捐赠物资的爱心人士们,以纪念大家守望相助、无私奉献、齐心战山火的精神。
在“山火志愿者纪念章”上,正面印有摩托骑手、油锯手、拎着灭火器的志愿者三个形象,身前是大火,背后是青山;背面写着:谨以此致敬向着北碚歇马山火勇毅前行的每一位志愿者。
捐赠证书上写着:感谢您为支持8·21歇马山火救援奉献的爱心,谨对您的善行义举,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据了解,志愿者可以凭借山火救援期间对应的朋友圈、聊天记录或服务证明等信息以及相关部门统计的捐赠目录,前往重庆市北碚区科技企业孵化园1栋1楼领取徽章和证书。(央视新闻客户端 记者 夏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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